科担园区贷
一、产品定义
“科担园区贷”是指联合合作银行,与武汉市辖区政府、园区机构(包含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自贸试验区、工业园区等,下同)等机构建立合作,为园区机构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贷款的产品。我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以信用保证、知识产权质押等非实物资产抵(质)押方式作为主要反担保措施的担保业务。
二、准入条件
(一)借款人(或经营主体)纳税及工商注册地需在政府、园区机构指定区域内。
(二)借款人(或经营主体)纳入国家和省市各级科技部门、经信部门的高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名单,或经科技部门、经信部门、园区机构推荐的支持对象。
(三)借款人(或经营主体)近两年内不存在恶意逃废债务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记录且未能结清债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借款人(或经营主体)不得为省再担保集团《再担保业务负面清单》内所列对象,需满足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及省再担保集团备案条件。
(五)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园区机构出具的《“科担园区贷”业务推荐函》。
(六)需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市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担保支持对象。
三、产品要素
(一)担保额度:单户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对符合创业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的主体最高2000万元。
(二)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三)最大额度:单个园区的推荐客户总金额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0万元。
(四)操作模式:单笔业务模式。单笔业务模式适用于通过现场尽调,业务发展部形成调查报告,由风险管理部审查、公司评审会审议的项目。项目实施放款后,按照省再担保集团单笔备案要求,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再担保集团业务平台完成备案操作。
(五)分险比例:按照省再担保集团40%、我公司20%、合作银行20%、业务发生地政府20%进行比例分险,鼓励园区机构提供风险补偿等奖补措施。
(六)担保费用:按照不高于1%/年收取担保费,具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七)反担保措施:单户500万元及以下担保贷款项目,原则上以信用保证(含个人、企业连带责任保证)为反担保措施;单户500万元以上担保贷款项目,可增加知识产权等抵(质)押反担保措施。
四、业务流程
根据园区机构是否提供风险补偿等奖补措施,区分业务模式如下:
(一)无奖补措施的园区,业务流程为:
1.借款人(或经营主体)提出担保贷款申请,合作园区向我公司出具《“科担园区贷”业务推荐函》。
2.我公司联合合作银行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并各自按相关制度要求完成内部审批。
3.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办理信贷手续,并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按照我公司相关要求办理反担保手续,并与我公司签署委托担保合同。
4.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前向我公司支付担保费,并配合落实反担保措施。
5.我公司向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银行实施放款。
(二)提供奖补措施的园区,业务流程为:
1.我公司就业务合作与园区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专项资金账户共管协议。
2.借款人(或经营主体)提出担保贷款申请,合作园区向我公司出具《“科担园区贷”业务推荐函》。
3.我公司联合合作银行集中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并各自按相关制度要求完成内部审批,原则上简化审批流程、加大授信支持力度。
4.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办理信贷手续,并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按照我公司相关要求办理反担保手续,并与我公司签署委托担保合同。
5.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前向我公司支付担保费,并配合落实反担保措施,园区机构落实相关奖补手续。
6.我公司向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银行实施放款。
五、代偿及追偿
按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执行。